數到100就消失,我說。
『我喜歡你的側臉,左邊。』
「WHY?」
『有道好看的疤,在眼角。』 她說,我佩服她的好眼力
「高中有天睡過頭,匆忙起床的後果就是和桌子的第一次親密接觸。」
『好疼喔。』
「疼慘了,血流滿面耶。」
『我是說你的表情,好疼。』 我聳聳肩,她接著說
『為什麼從來沒提過?』
「什麼?」
『你的疤阿。』
「喔,右手中指這個疤是有一次手賤去打樹留下的,手腕上的這個是打工恍神被鍋子燙的,菸疤是彈菸的時候不小心彈到手上燒的,左腳腳踝上這個是小時候跌進水溝撞的,還有…」
『你總是逃避。』 她打斷我
「不懂。」
『你說,中指的疤是打樹留下的,但你從不說是為了什麼事情打樹。你說,手腕上的疤是打工恍神燙傷的,但你從不說是為了什麼事情恍神。回答問題,卻又不回答真正的問題,你一貫的說話方式。』
「聰明如妳。」
『嘿,有些東西,不是走了,卻是,曾經來過。你懂的。』
「我想要的只是一個擁抱而已,橘子的書,今天剛看完。」
『這麼巧!?』
「我是巧巧人嘛。」
『無聊。』 然後
『又把話題扯開了,你一貫的說話方式。』
嘖,我是。
喝咖啡的時候,我喜歡盯著杯子看,不眨眼的那種。看著杯裡的黑色液體緩慢的淌過嘴唇,流進喉嚨,最後停駐在胃裡,只留下淡淡的香味和微微的苦澀在口裡。
我很怪,其實。
無聊的時候,我喜歡一個人跑去淡水,坐在大榕樹下喝著starbucks的熱美式發呆,偶爾逗逗貓老大,哼哼拔辣歌。等到太陽跌落海,然後起身離開。
我很怪,其實。
我喜歡用手寫字甚過用鍵盤敲字,我喜歡單色的照片甚過彩色的,我喜歡金牌台啤甚過陳年威士忌,我喜歡原味起士蛋糕甚過新鮮草莓塔,我喜歡微笑甚過掉眼淚。
我很怪,其實。
我相信有一種愛,像超越鋼琴第88鍵的音符
只存在記憶中,直到好遠……好遠………
一 蕭閎仁 第89鍵
回答問題,卻又不回答真正的問題。
呵,我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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